(祖字[2021]1号)
1. 组织者
浙江大学学生足球协会
2. 协办单位
浙江大学医院
3. 竞赛目的
春天来了,我们去踢足球吧!
四、比赛日期及地点
比赛日期:3月20日开始。
比赛场地:玉泉五人制球场。
五、参加单位:
自由组队
6. 资格
1. 参赛队伍
(1)每支球队最多有12名球员,最少有8名球员。
(2)战队名称不得涉及暴力、色情、邪教、政治等内容。
(3)本次比赛原则上最多允许32支球队参赛。
2. 参赛队员
(1)所有参赛队伍须为浙江大学在校学生(包括但不限于全日制学生、继续教育学生、研究生等)或教职工,以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注册并在比赛当天仍在校学习为准。
(2)每位球员、球队经理及教练只能隶属于一个球队。
(3)女生禁止报名参赛。
(4)所有参赛队员须携带个人信息清晰可见的有效证件(包括校园卡、学生证、教职工证、身份证等)参加比赛。
(5)所有参赛队员须提交校医院或当地其他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身体检查证明原件。
3. 团队负责人
(1)每支参赛队必须有且只能有一名领队,有权代表该参赛队与组委会进行沟通。
(2)比赛期间,球队领队应当对本队替补队员进行场外管理。
(3)团队负责人须为浙江大学学生或教师,且不可由团队成员兼任。
(4)球队比赛时,球队领队必须到场,履行球队领队职责。
4. 教练
(1)每队可指定一名教练。
(2)教练员须由浙江大学学生或教职工担任,队员可兼任教练员。
5. 裁判
(1)本次比赛所有裁判员均由浙江省大学生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任命。
(2)有意担任裁判的人员可直接与裁判委员会联系或在队伍报名表上填写相关资料。
七、注册
1. 开始和结束时间
(1)本条例公布后即开始登记。
(2)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14日23时59分,逾期报名的队伍,组委会有权拒绝其报名。
2. 报名渠道
(1)各参赛队须填写《浙江大学2021年室内五人制足球挑战赛(男子组)报名表》(附件1),具体填写说明请参见报名表中的文字说明。
(2)领队须将所有队员的学生证(含姓名页及报名页,须加盖本学期学生证报名章)、所有队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正反两面)或护照复印件、所有队员的清晰照片及近三个月内在校医院或当地其他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打包带走,与报名表一并提交。
(3)团队负责人将在截止时间前将压缩包寄送至报名地点。
(4)报名材料按报名顺序进入资格审核阶段,组委会将对参赛队员是否符合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5)审核成功,参赛队将收到《审核成功回复》,并获得相应的比赛序列号,从而成为报名成功的参赛队。审核成功的报名表不可更改,否则视为重新报名。
(6)如审核不通过,团队无法获得参赛资格,组委会将发送《审核不通过回复函》,并要求团队重新报名。
(7)重新报名的队伍,其已获取的所有报名序列号将失效,并在等待资格审核期间分配新的报名序列号。
(8)所有时间以报名邮件中时间为准。
(9)组委会保证每天12:00前收到的所有报名表都将在每天18:00前进行审核并函件回复,每天20:00前收到的所有报名表都将在每天24:00前进行审核并函件回复。
(10)所有报名表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逾期提交的报名表将被视为无效。
3. 团队状态
(1)正式参赛队:通过资格审查,拥有参赛编号的注册参赛队。
(2)待审核队伍:已提交报名信息,但尚未通过资格审核的队伍,仅有报名流水号。
4. 团队领导会议
组委会将于3月15日19:00召开第一次领队会议,地点另行通知,各参赛队需在本次领队会议上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所有参赛队员须提交近三个月内由校医院或当地其他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需有医生签名、校医院盖章),不得以免责声明替代。
(2)当有替补队伍时,已取得序号的队伍必须确保在队伍经理会议上至少有8名选手提交报名材料(即该队伍必须有8名选手具备参赛资格)。否则,若有符合报名条件且能为8名选手提交报名材料的替补队伍,则该队伍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替补队员获得参赛资格。
5. 申请费
本次比赛每队需缴纳报名费500元,报名费最终将以公平竞赛奖励的形式返还给各参赛队,具体方案请参见“奖惩办法”。
八、比赛制度及赛程
本次五人制足球锦标赛分为小组赛和淘汰赛两个阶段。
1. 小组赛
(1)小组赛分组方案将在报名完成后确定,具体分组将在第一次领队会议上抽签确定。
(二)小组赛采用单循环赛制,按照以下规则确定各队小组排名:
i 分数较高的人排名较高;
ii. 小组中总净胜球数较多的球队排名靠前;
iii. 小组中总进球数最多的球队排名靠前;
若根据上述规则仍有两支或两支以上的球队打平,则按以下顺序进行比较以确定排名:
iv. 比较并列球队之间的比赛得分。如果仍然相同,则:
v 比较并列球队之间的净胜球数。如果仍然相同,则:
vi 比较并列球队之间的比赛中进球数。 如果它们仍然相等,那么:
vii 公平竞赛积分多的球队排名靠前(红黄牌均扣分,黄牌扣1分,间接红牌扣3分,直接红牌扣4分,黄牌+直接红牌扣5分)。若仍相等,则:
viii. 抽签。
2. 淘汰赛阶段
(1)小组赛成绩最好的16支球队进入淘汰赛阶段。
(2)淘汰赛对阵表将在第二次球队领队会议上抽签决定。
(3)淘汰赛采用单场淘汰制,每场比赛获胜者晋级下一轮。如果两队在常规时间内打平,则通过点球决出胜负。
3. 时间安排
(1)比赛日程由组委会确定,并在比赛开始前72小时公布。
(2)如参赛队需要更改比赛时间,须先与相关参赛队联系,并于比赛开始前48小时通知组委会,经组委会批准后方可更改比赛时间。
(3)如有特殊原因,组委会有权对已安排的比赛日程进行调整或改变,并在比赛开始前一小时通知相关球队;如相关球队在比赛开始前一小时未接到组委会通知,比赛将照常进行。
九、比赛规则
1. 基本规则
(1)比赛场地为玉泉五人制足球场,具体尺寸由组委会确定。
(2) 比赛用球为4号足球,比赛期间不提供借用比赛用球,如需热身,球队可自带足球。
(3)每队可派出5名首发球员,替补球员换人次数不受限制。
(4)每场比赛分为两个半场,每个半场15分钟,中场休息。
(5)从累计第四次犯规开始,每队获得直接任意球:
i防守方不能组成人墙防守;
ii. 任意球必须直接射向球门,不得传给队友;
iii. 如果犯规发生在犯规队半场的第二个点球点之后,则球将从犯规队半场的第二个点球点踢出;
iv. 如果犯规发生在犯规方半场的球门线与第二个罚球点之间(罚球区内除外),则可以在犯规地点或第二个罚球点踢球。
2. 比赛流程
(1)比赛开始前10分钟,主教练或队长应提交坐在替补席上的首发球员、替补球员和球队官员名单。
(2)比赛开始前五分钟,主裁与第二裁判安排双方队员列队,助理裁判根据证件确认所有队员身份,收缴有效证件(包括校园卡、学生证、身份证等),检查队员装备。对于装备有问题的队员,主裁应要求队员立即纠正,否则不允许其上场。
(3)比赛中更换队员的,须在比赛前向裁判提交《换人申请表》及有效证件,证件上必须清晰可见本人照片、姓名、学生证号码。在任何情况下,队员无需征得裁判同意即可更换队员,更换队服后方可进出比赛场地。
(4)比赛结束后5分钟内,裁判员应归还证件。
3. 设备要求
(1)队员须穿着有袖上衣、运动短裤、长袜。本次比赛对装备颜色无严格要求,建议参赛队伍准备一套球衣。
(2)球员球衣、短裤号码须与报名表号码一致(数字须在0至99之间),不得更改、缺失或重复。
(3)守门员的制服颜色必须与其他球员的制服颜色有明显区别。
(4)队长必须自备臂章,臂章宽6厘米,颜色应与球衣颜色明显不同。
(5)比赛期间选手不得佩戴任何饰物(如耳环、戒指、项链)。
(6)参赛者禁止穿着六钉足球鞋(包括钢钉)或布钉足球鞋(包括回力、双星等品牌常见款式),可以穿着其他款式足球鞋(包括TF、AG等),建议穿着TF、AG鞋。
(7)球员在场上只允许佩戴运动眼镜和隐形眼镜,不允许佩戴其他类型的眼镜。
(8)比赛期间运动员必须佩戴护腿板,护腿板必须被袜子完全覆盖。除护腿板外,不得佩戴其他硬质护具。
4. 累计红牌和黄牌
同一球员若在半决赛前累计三张黄牌或一张红牌(单场比赛“两张黄牌变一张红牌”视为累计一张红牌),将从下一场比赛开始自动停赛;半决赛前的黄牌不会延续到后续比赛中,但半决赛前的停赛将延续到后续比赛中。
5. 因恶劣天气或场上混乱造成比赛中断的处理
(1)如因天气恶劣、赛场秩序混乱等原因导致比赛中断,赛事监督员、裁判员应采取积极措施,尽可能恢复比赛。
(2)裁判有权决定是否恢复比赛,双方必须服从裁判的决定。
(3)如裁判决定恢复比赛,而一方或双方拒绝遵守,则将被视为一方或双方罢赛。
(4)如比赛在一小时内不能恢复进行,裁判员应作出暂停比赛的决定。比赛监督员应与各方协商,决定下一轮比赛前何时何地进行补赛。补赛应从比赛中断时起继续进行。
(5)如补赛未能在下一轮比赛前举行,赛事监督及裁判应向赛事组委会报告,赛事组委会将作出决定,赛事组委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6. 比赛纪律
(1)如球队未能按照规定时间(迟到5分钟以内)或按规定人数(不少于3名球员)到场参加比赛,或因球队自身原因导致比赛不能按时开始,均视为延误比赛,按照《浙江省大学生足球比赛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进行处罚。
(2)替补队员和球队官员必须距离底线和边线一米。维持替补席上的秩序是球队领队的责任。
(3)替补席上仅允许球员、替补队员、教练和球队官员就座。球队必须在比赛前确认替补席上的具体人员。严禁球迷进入技术区或替补席。技术区内仅允许一人进行战术指导,指导完毕后必须返回替补席。
(4)比赛结束后,各队应尽快整理器材、清理技术区。
7. 投诉
任何球队或球员均可对某场比赛裁判员的明显错误、漏判或组委会的明显工作失误提出申诉,申诉程序按照《浙江省大学生足球比赛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附件3)的有关规定执行。
10. 奖励与处罚
1. 奖励
(1)组委会为浙江大学2021年室内五人制足球挑战赛冠军队伍颁发奖杯、证书;
(2)组委会将为浙江大学2021年室内五人制足球挑战赛亚军队伍颁发奖杯及证书;
(3)组委会将为浙江大学2021年室内五人制足球挑战赛季军队伍颁发奖杯、证书;
(4)公平竞赛奖
为了加强大赛管理,促进本次大赛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次大赛将设立公平竞赛奖项。
每支参赛队伍报名时将获得500分公平竞赛积分,比赛期间违反比赛规则的队伍将被扣除部分或全部积分,具体扣分标准由纪律委员会依据《浙江省大学生足球比赛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确定。总扣分将累计,并在比赛结束时平均分配给所有未违反比赛规则的队伍。
比赛结束后,根据各队最终公平竞赛积分,将授予每队1分/1元的公平竞赛奖。
2. 处罚
(一)对违反比赛规章制度的行为,纪律委员会将依据《浙江省大学生足球竞赛纪律规范及处罚办法》对相关个人及团队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通报相关单位。
(2)每轮比赛结束后,纪律委员会将统计参赛队员累计收到的红黄牌数并向社会公布,同时纪律委员会将依据《浙江省大学生足球比赛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给予停赛处罚。
(3)弃赛、罢赛的认定及处罚,由纪律委员会依据《浙江省大学生足球竞赛纪律标准及处罚办法》作出,并向社会公布。
11. 其他
本规程解释权归浙江大学2021年室内五人足球挑战赛(男子组)组委会所有,未尽事宜以组委会公告为准。
浙江大学学生足球协会
2021 年 3 月 8 日
附件1:浙江大学2021年五人制足球挑战赛(男子组)报名表
附录 2:“比赛规则--2020-21”
附件3:浙江大学学生足球比赛纪律准则及处罚规定